建强平台载体 提升人才承载力

□李丽 本报记者 彭溢

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近两年,省科技厅深入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通过建强科技创新平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强化政策支撑等厚植创新创业沃土,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才“软实力”正在成为创新发展的强动力。

建强科技创新平台

打造人才集聚载体

“近年我省对人才越来越重视,尤其是《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实施以来,我省从各个角度为科研人员提供机会和平台,保障科研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在我省高校科研一线工作了30余年的省森林食品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主任包怡红说,自2019年获批省级重点实验室以来,实验室科研人员增加了近80%,目前在研师生达180余人。2023年,实验室还获得了省科技厅给予的重点研发项目、优青项目及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指导项目等支持。

今年1月,该实验室从华中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引进张卓教授,给予100万元科研启动金。张卓是哈尔滨人,本科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博士毕业后在华中农业大学工作了8年。谈及回归,在外求学工作近20年的张卓说:“省森林食品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是很好的发展平台,我在食品科学领域主要进行计算化学理论方面的研究,与实验室的应用研究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另外,哈尔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可及性更好,在这里生活,幸福指数更高。”

“建设平台体系培育集聚人才”是《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中含金量颇高的政策。省科技厅积极争建全国重点实验室,目前,我省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由原有7家增至12家。不断优化省级创新平台布局。2023年,围绕重点产业新备案省重点实验室15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4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7家。截至目前,全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达到318家,已备案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33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

同时,省科技厅积极支持创新基地建设,2022年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基地奖励实施细则》,采取“绩效评价+项目申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基地予以奖补资金支持,近两年共支持省级科技创新基地84家。2022年重新修订《黑龙江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措施实施细则》,近两年对12家新型研发机构给予资金支持。2023年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黑龙江省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实验室基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奖励实施细则》,支持我省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去年底,我省4家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分支机构获得共计3500万元奖补资金。通过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为培养和集聚科技人才打造了重要载体平台。

培育科技企业

提升人才承载能力

科技企业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重要舞台。省科技厅积极构建科技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落实高企培育保障资金、科技创新券等各项惠企政策。2022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3605家,同比增长31.7%;2023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4430家,同比增长22.9%,全国排名从第21位升至第19位。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创新人才承载能力不断增强。

黑龙江惠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我省培育的典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值连年翻番,产品不仅遍布全国,还远销50多个国家。“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我省好政策的鼎力支持。”公司副总经理初海波说,近年来,在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研发投入后补助、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多项政策的支持下,惠达不断创新并升级智慧农业产品,实现了高端智能农机研发、制造、使用一体化,多个产品可完全替代进口。公司员工也发展到近600人,其中科研人员占比超过50%。

省科技厅还积极建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2023年,我省新增国家级孵化载体3家,新评定省级孵化载体53家,目前,我省共有省备案孵化载体235家,其中国家级孵化载体55家,省级孵化载体53家,在孵企业达4958家。近两年,择优对42家孵化载体进行了奖励,孵化载体毕业企业数量不断提升,科技型企业培育能力持续增强。

“《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实施以来,黑龙江科技大学科技园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在省科技厅的指导下,2023年成功申报并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先后有新引进的4名博士教师和20名在校学生、教职工在科技园创办了科技型企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16项。”黑龙江科技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楠介绍,“目前,科技园已吸引60家企业入驻,集聚科研人员近百人,涵盖了矿业、环保、新材料、先进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我们力争建成矿业特色鲜明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实现对‘环黑龙江科技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的有力支撑。”

强化政策支撑

厚植人才发展沃土

我省积极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进科研经费管理,持续实施人才计划项目,持续为科研人员减负赋能,极大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2022年,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激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高质量就地转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对省内落地转化且转化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高校院所,按照实际到账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一合同最高奖励1000万元。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的职务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净收益的7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

2023年,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办法中明确下放预算调剂权,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自2022年开始,将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全部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

持续实施自然科学基金人才类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研究。近两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研究团队、杰出青年、优秀青年、重点项目、联合引导等各类项目共计1448项,在稳定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科技领军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颁布以来,通过赋予成果转化自主权、优化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强化人才激励奖励措施等一系列好政策,极大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热情,促进了科研创新与产业需求的深度融合。2022年以来,省农科院累计实施成果转化7000余项,到账金额3.5亿元。” 省农科院成果产业处处长王泽胤说,“未来,我们将继续用好用足省委省政府给予科技人才的政策红利,着力打造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策源地’,为全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为目标,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青年科技人才,不断壮大科技人才队伍,为发挥科技创新的增量器作用,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龙江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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